延寿县人民法院加强执行服务供给,刚柔并济能动执行,既重拳出击,维护胜诉合法权益,又善意执行,帮助走出困境,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实现了案件“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向被执行人上门送达 张贴法律文书 维护合法权益
在执行一起以买卖合同为内容的案件中,法官攻坚克难,成功在异地上门送达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全部履行合同还款义务,有效维护了的胜诉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
申请执行人延寿县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哈尔滨市某食品有限公司合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哈尔滨市某食品公司向延寿县某公司支付货款35000多元。法律文书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但其一直避而不见。于是执行法官上门向被执行人哈尔滨市某食品有限公司上门张贴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相关法律文书,案件一度进入僵局。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公司的法人主动联系法官,阐明愿意履行法院的判决书,但是现在经营困难,能否在中间做工作,分两个月把托欠的货款偿还给申请执行人。
在执行一起涉小微的案件中,法官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在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减轻对的影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申请执行人感谢执行法官,到延寿县人民法院送锦旗表示感谢
善意执行 助力纾困解难
时隔两个月,申请执行人延寿县某公司拿到了全部货款及诉讼费,该执行案件取得圆满解决。
无论是烈日炎炎的夏日还是寒风凛冽的冬天,亦或是晨曦朝露去,披星戴月归,都是延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最真实的写照。在案件执行中,延寿县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用执行温度换取出路,对执行尽量采用上门送达、释法明理、促成和解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尽最大可能既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又能让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下一步,延寿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丰富执行举措,积极作为,能动履职,推进案件高质量办理,切实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